教学改革

关于开展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0    阅读次数: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学校将对相关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及验收对象

1.凡是立项时间超过1年的项目,均须进行中期检查。

2.凡是立项时间超过2年的项目,均应进行结题验收。其他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也可提前进行结题验收。

二、检查及验收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或结题验收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

2.结题验收项目应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研究主报告、中期检查表、成果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的附件(所有材料均上交电子版1份,纸质版3 份)。

3.需要延期接受检查(验收)的项目,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检查(验收)的时间,否则视为检查(验收)不合格。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检查(验收)材料、不接受检查(验收)或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粤学位办〔200935号)给予严肃处理。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261317:00前交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北楼902房培养科苑老师处,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pyksmu@163.com


附件:1.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2.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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